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一直是改善我国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把“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作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内容。巩固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维持经济增长、完善就业政策,规范收入分配、增加社会流动,稳定资产价格、防范财富缩水,健全社会保障、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等一系列政策。在此过程中,应立足共同富裕的基本目标,从“扩容和提质”两个维度,有重点、分层次、分阶段扩大和优化中等收入群体。“扩容”重在畅通阶层跃迁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总体规模;“提质”重在优化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扩大中间和中高收入群体规模。因此,要从扩大收入来源、调节收入分配、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等方面,激发中等收入群体向上跃升的内生动力,增强中等收入群体抵御向下滑落风险冲击的能力。
(一)保持经济在合理增长区间是维持中等收入群体稳定的前提
尽管我国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增加,但相关研究表明,到2030年我国潜在经济增长依然处于5%左右的中高速增长区间(朱民等,2020;张晓晶,2022)。而要维持5%左右的实际经济增长,当前必须实施更加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统筹国内外有利因素,保持经济始终处于合理的增长区间,发挥经济增长的就业和收入促进作用,稳定居民预期。因此,一方面,要坚持长期主义,充分发挥大国优势;另一方面,要克服短期困难,使经济尽快回到有效经济增长区间。一国能否成功进入发达国家行列,既取决于经济增长的速度,又取决于经济增长的时间长度。相比于高速经济增长,经济萎缩对一国长期增长的负面冲击更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只有东亚的日本、韩国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的转变,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就已经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阿根廷等拉美国家则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应该指出的是,相比于日本、韩国,中国经济体量更大,人口更多,不同地区之间梯度发展的差序格局为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中高速增长的时间可以更长(杨新铭,2024)。因此,要坚定经济长期向好的信心。
但短期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企业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导致市场萎缩、生产经营困难,居民失业风险加大、收入增长放缓导致消费不足,如此循环往复会加快悲观预期的蔓延,因此,需要加大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力度,夯实微观经济主体运行基础,特别是要促进民营经济规模扩张以带动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有效提振社会信心,形成“民营经济发展—就业增长—收入提高—消费扩大—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是要在制度和要素两个方面下足功夫。在制度层面,一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在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同时,进一步破除准入壁垒,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二是加强审计监督,推进民营企业拖欠账款清理,以制度保障民营经济自生能力的有效提升。三是营造良好营商氛围,特别是为中小微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稳定和增加中小微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中间层。在要素层面,一是完善土地要素保障机制。土地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关键要素,部分民营企业面临土地储备有限、工业用地价格高等现实问题。因此,要积极探索“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保障民营企业用地需求。二是进一步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包括中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减免、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扣减等,切实为民营企业减负。三是改善融资环境,包括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改善地方征信平台等融资信用服务、推广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等。
(二)积极应对技术进步冲击是降低中等收入群体脆弱性的关键
尽管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绝对数量较大,但距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在50%~60% 的“橄榄型”结构还有很大差距。按照党的二十大设定的目标,在21世纪中叶前至少要有4亿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行列,这就意味着每年平均要有1600万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2022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1000万人,其后逐年增长,鉴于2016年新生人口达到了峰值,据此预测,高校毕业生人数在2038年左右达到峰值,到 2044年回到1000万人以内。显然,这部分人群将是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来源。此外,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具有较高人力资本的流动人口也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使这两部分人群能够得到较为充分的就业,是保证到21世纪中叶完成党的二十大目标的关键。然而,从当下看,除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造成经济增长创造就业能力下降外,新技术对传统就业岗位的替代风险成为新的抑制中等收入群体就业和收入稳定性的因素。尽管关于技术进步对就业岗位的影响,学术界尚存在争议,但技术进步引发劳动力就业转换和收入冲击则基本取得共识,而其中制造业、具有中低技能的劳动力受影响最大,这无疑会加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不稳定和中等收入群体扩张的难度。因此,无论教育制度还是职业培训体系都面临一个问题,即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培养劳动力在不同就业岗位上快速流动转岗的能力。这就需要结合当下技术进步特征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探索符合当下和未来发展的教育新体制。一方面,加强正规教育阶段的通识性教育,强化学生就业后适应不同岗位的能力;另一方面,完善继续教育或职业转岗的培训体系,以应对新技术对就业岗位替代造成中等收入群体向下滑落的风险。此外,在加速新技术部门规模化扩张、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同时,构建劳动友好型社会,加大新就业群体中的中低收入者的职业劳动和收入保护力度,抑制平台算法等大数据技术对劳动者的过度压榨。
农村转移劳动力依然是中等收入群体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因此,一方面要有效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支持制造业继续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以创造更多非农就业岗位 , 从源头解决产业结构、经济水平相对滞后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及欠发达地区、老少边地区和粮食主产区等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 增强经济基础薄弱地区与发达地区发展的平衡性。另一方面,要继续破除如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阻碍劳动力流动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劳动力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同时,加大对流出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通过提高技能实现转出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提升以及在不同岗位上流动的能力,进而提高转出劳动力的工资性收入及其稳定性。
(三)多渠道增加要素收入是中等收入群体稳定扩大的有效途径
稳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多种渠道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特别是增加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要素收入主要包括劳动、资本、土地等有形资产以及专利、技术、数据等使用过程带来的收入。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群体,除劳动收入外,财产性收入是其重要收入来源,但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财产净收入占比为8.6%,仅相当于美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一半,明显偏低。因此,提高我国居民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是当前扩大要素收入来源的主要锚定方向。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车辆等)和不动产(如房屋等)所获得的收入。在房地产行业整体下行的当下,我国居民家庭财产中房地产占比过高、金融资产占比较低成为制约财产性收入提高的重要原因。有鉴于此,应通过稳定资本市场,维护金融资产价格稳中有升态势,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鼓励企业员工持股,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等政策,引导居民稳步提高金融资产在家庭财产中的比重。对广大农村居民来说,财产性收入的占比仅为2.5%,远远低于城镇居民的水平(10.4%),城乡的财产性收入差距远大于工资性收入差距。因此,增加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应主要围绕农村居民的财产结构特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允许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其合法拥有的住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中等收入群体稳定性,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是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的重要保障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内容,关系中等收入群体持续发展。其中,初次分配更多基于市场机制,通过要素市场价格机制为不同要素合理定价,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构建劳动友好型社会实现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提高和良性的工资增长机制。具体来看,一方面,构建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宏观上,可参照经济增长率制定工资略高于经济增长的分配机制,以改善宏观分配格局;微观上,建立工资增长评价机制,通过税收等工具鼓励企业将更多的利润用于工资增长。另一方面,完善数据、资本、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进入市场的价格机制,构建有利于所有权人的分配机制。第三次分配虽然不是调节收入分配的最主要手段,但在形成良好的社会认知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杨新铭、饶晓露,2022)。因此,需要通过更多制度设计鼓励更多高收入群体、民营企业肩负社会责任,摒弃市场经济的资本倾向,保证初次分配、再分配政策能够充分落地。就再分配来讲,税收、补贴以及各种转移支付政策,其旨在通过国家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使高收入者的收入合理地转到低收入者手中。但从实际结果看,转移支付的再分配效应远远大于个人所得税(岳希明、徐静,2024),而旨在调节居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等政策则主要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负担。因此,增加中等收入群体转移支付收入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成为保障中等收入群体利益的重要途径。就个人所得税而言,主要是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个税制度,引入更多个人收入细项进入综合征税,并推进资本所得进入综合类税收。要继续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将医疗费用、特定税费、利息支出、慈善捐赠、意外事故损失以及职业介绍费等纳入专项扣除。就转移支付来讲,应在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着力消除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保障水平差异,改变欠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保障水平仍比较低的局面,着重提高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特别是提高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要以更加灵活的制度加大对网约车、外卖员等灵活性从业人员的保障水平。